撰文者:國立中正大學心理學系工商心理學研究室 助理研究員 陳彥豪
今天要來分享的是一篇頗能道出人性的文章。這篇文章以縱貫的方式探討員工在做出違反道德的利組織行為(unethical pro-organization behavior, UPB)後會所產生甚麼感受,而這些感受又會對該員工後續的行為有甚麼影響。

首先,所謂的UPB是指一些雖然可以提升組織或組織成員運作,但會違反核心社會價值、習俗,甚至法律的行為。在本篇文章中,主要指欺騙顧客而使組織獲利的行為,比如說沒有對顧客說真話等等。本篇研究認為這種行為會使員工產生感到驕傲以及罪惡感兩種矛盾的情緒感受,而關鍵的分岔點,在於這位員工會不會為自己做了UPB而感到內疚,如果內疚感很重,那員工便會較為偏向產生罪惡感;反之,會產生驕傲感受。
後續,當員工覺得自己為組織獲取到利益而感到驕傲時,員工會傾向做出更多以組織為主的組織公民行為(organization-focused citizenship behavior, OCBO),比如主動幫助同事等;當員工覺得自己為組織獲取到利益而產生罪惡感時,員工會傾向做出更多以顧客為主的組織公民行為(customer-focused citizenship behavior, OCBC),比如提供給顧客超出期待的幫助等。
單從結果看來,UPB是一種既會讓組織獲利,又會使員工展現出組織公民行為的行為。所以,組織應該推動這種行為嗎?至少我和本篇文章站在同一立場上,認為並非如此。根據文章所提及,UBP所帶來的利益以及組織公民行為是短期的,長期來說對組織的聲譽會造成嚴重的負向影響,就如華人有一說法:「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一般。
除此以外,研究的結果也告訴我們,UPB在企業中是確實存在的。也有不少企業可能會透過一些「員工訓練」使員工的內疚感降低,認為自己做的事情是對的,又或者鼓勵這種有利於組織的行為。這些問題可能存在於不少企業之中,尚有賴各位共同努力排除了。
參考文獻:
Tang, P. M., Yam, K. C., Koopman, J. (2020). Feeling proud but guilty? Unpacking the paradoxical nature of unethical pro-organizational behavior. Organizational Behaivor and Human Decision Processes, 160, 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