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員工有主動工作行為嗎? 先檢視一下你能否容許員工犯錯吧

撰文者:國立中正大學心理學系工商心理學研究室 助理研究員 徐詩雲

主動工作行為(proactive work behavior)指的是會預測和提前思考,並由自己去提出改變的一種工作行為。這樣的行為會為企業帶來成功,並對於自己的績效與未來發展都有好的影響。在工作中的主動行為也會讓員工感受到自己的能力。但這樣的行為也可能會員工帶來負面的影響,因為提出改變意味著有挑戰成分的存在,而讓我們感受到焦慮,這樣的焦慮感也有可能會在我們下班後持續存在,使我們無法好好休息,進而去影響到隔天的工作狀態。

那到底這樣的行為會不會對於員工的幸福感產生影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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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giano、Parker及Yeo(2019)發現主動工作行為對於幸福感同時會帶來正面與負面的影響。如前所述,當員工在工作中展現出主動工作行為會讓員工感受到自己的能力以及活力。而負面影響的部分,出乎意料的竟是取決於主管的態度,當主管常常會因為員工的錯誤而懲罰員工時,就會讓員工在展現出主動工作行為時的焦慮感提升,並且下班後持續的被這樣的焦慮感所折磨。

所以對於組織來說,主管要能夠創造文化、氣氛、規範和獎勵制度來鼓勵主動行為是非常重要的,而不是一昧的指責缺失。組織必須創造一種心理安全的氛圍,讓員工在冒險的同時不會擔心自己或職業生涯的負面後果。

參考文獻:

Cangiano, F., Parker, S. K., & Yeo, G. B. (2019). Does daily proactivity affect well‐being? The moderating role of punitive supervision. Journal of Organizational Behavior40(1), 5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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