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者:國立中正大學心理學系工商心理學研究室 助理研究員 柳佩妤
主動行為泛指自發性地從事有助於改變未來的種種行為。在職場上,主動工作行為被認為能夠為組織帶來許多正向的結果,包括能夠提高工作績效等。然而,站在員工幸福感的觀點上,確實是如此嗎?
在Cangiano、Parker與Yeo(2019)最新的研究發表中指出,從事主動工作行為對員工而言不盡然都是好的,他們簡單的將此分成兩個影響路徑來做討論:一是能夠產生能量的正向影響、一是會造成壓力與疲倦的負面影響。
在好的這一面,從事主動工作行為可以讓員工覺得自己是很能力的,因為主動行為事實上是一種比較具有挑戰性的行動,不僅沒有既定的規範可以遵循,也難以猜測最後的結果為何,從事這樣的行為,將能為員工帶來能力感、成就感,並且使他在工作結束後仍舊充滿活力(vitality)。
但另一方面,當直屬主管對員工採取高度的懲罰性督導行為(意即主管對於部屬的過錯會給予強烈的責難與羞辱)時,從事主動工作行為反而會造成員工對這些不確定性的擔憂與焦慮,使其即便在下班回家後,還無法忘懷工作上的事情,危及職場心理健康。
曾經,我們都非常鼓勵員工能在工作中從事主動行為,我們認為它能為組織與個人帶來雙贏的局面,不過這篇研究卻也告訴我們「主管」在其中扮演的重要性,究竟這樣的領導方式、甚至是組織環境是否適切,是我們未來需要多去思考的議題。
參考文獻:
Cangiano, F., Parker, S. K., & Yeo, G. B. (2019). Does daily proactivity affect well‐being? The moderating role of punitive supervision. Journal of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40(1), 5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