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力的代價-家庭及工作間的取捨

撰文者:國立中正大學心理學系工商心理學研究室 助理研究員 宋佩眞


許多公司都希望自己的員工是具有創造力的,能夠以不同的方式來處理問題。而一個富有創造力的員工,不但能為組織產出新的產品,對自身也有非常多正向的影響。但是,許多軼事或歷史證據卻發現,那些需要發揮創造力的工作,可能會損害到個人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呢!為什麼會如此呢?

Harrison和Wagner在2016年做了一項研究,目的在於探討「人在工作上發揮創造力,會如何影響到他與家庭的關係」。而這項研究是以工作-家庭衝突和資源分配理論為基礎,檢驗在工作上的創造力行為和員工回到家後陪伴他們的配偶所花的時間之間的關係。

根據資源分配理論,每個人所擁有的資源都很有限。所以,當你把時間花在工作或家庭的其中一個領域上,就一定會占用到你在另外一個領域的時間,這就是資源有限的概念。而創造力工作需要個體投入非常高的專注力和時間,所以是一種高度資源消耗的行為,個體在工作上耗盡了大量的資源,回到家後就可能會影響他們的家庭生活。此外,創造力行為又可分為兩種,分別是:「以變異為焦點」和「以選擇為焦點」。以變異為焦點的行為是指包含「問題辨識」、「資訊收集」和「想法形成」這種能夠發展出新的想法的行為。而以選擇為焦點的行為是指像是「想法驗證」這種會徵求他人意見和回饋來驗證自己想法的行為,幫助自己在很多很多的想法中選出一個最好的點子。

man standing beside his wife teaching their child how to ride bicycle
Photo by Agung Pandit Wiguna on Pexels.com

研究者認為,以變異為焦點的創造力行為會占用到比較多的認知資源,因為問題辨識、資訊收集和想法形成這些歷程會需要深入問題的核心,不斷的嘗試、經歷多次的失敗,直到滿意為止,這個過程是需要員工全神貫注的投入,因此會占用到非常多的資源,即使個體回家,仍可能繼續想著工作上的事,而無法全心的陪伴配偶,所以這類型的創造力行為會影響到他們和配偶相處的時間。反之,以選擇為焦點的創造力行為是屬於一種徵求回饋的行為,它透過向同事徵求意見,所以避免了需要逐步摸索、嘗試的歷程,省下了很多資源。當自己的想法被他人給予的回饋驗證後,個體回家後就可以好好的陪伴配偶,所以對員工和配偶相處時間的影響會比較正向一些。

此研究結果驗證了研究者的想法,以變異為焦點的創造力行為和與配偶的相處時間呈負相關,以選擇為焦點的創造力行為則和與配偶的相處時間呈正相關。研究亦發現,當員工具有高的「開放性時」,此關聯性會更強。

所以,根據這項研究結果,當從事創造力工作的工作者,在當天進行的工作屬於「以變異為焦點的創造力行為」時,在下班回家後,還是盡量讓自己能多陪伴陪偶,讓自己暫時跳脫出工作的狀態,除了增進和配偶之間的感情外,畢竟家庭是讓人重新獲取能量的地方,配偶也會給予許多正向的支持。在為一天充飽電後,隔天再出發,如此適度的休息,才能避免過度勞累以及家庭的失和。更重要的是,適度休息才能走得更長更遠,在工作上也才能擁有不失水準的表現呦。


參考文獻:

Harrison, S., & Wagner, D. T. (2016). Spilling outside the box : The effects of individuals’ creative behaviors at work on time spent with their spouses at home. Academy of Management. 59(3), 84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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