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表達有智慧,有愛Me Too不NG

撰文者:國立中正大學心理學系 姜定宇教授


「啪」的一聲清脆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撕吼的哭聲和叫聲穿越人群,在這場看似虛幻的即興人生劇場中,曾經是參與者或是旁觀者。過往的經歷建構現在的存在,自信或是自卑,平靜或是後悔,光榮或是罪惡。

場景一:媽媽的怒氣無法停止,在眾人的目光下,拖著孩子消失在人群之中。

小孩學會用傷害別人的方式表達怒氣,認為自己的憤怒都是別人所造成;小孩學會親人無法依賴,長大後冷漠無視年邁母親的懇求。

場景二:那是你的尖叫和哭聲,人群紛紛走避,沒有人上前阻止攻擊你父親的加害人。

孤獨和恐懼成為你一輩子的困擾,對於你的父親,你是既心疼又憤怒,甚至對他的無能為力感到厭惡。也許有一天你會發現,你也成為攻擊父親的那個人。

場景三:班上的某個同學動手打了另一個同學。

打人的同學平時人緣就不好,而被打的是班長,老師眼中的好學生,打人的同學卻在哭著。班長走向打人的同學說:「對不起,我不應該說傷害你的話,請你原諒我,但是,我也被你打得很痛,也請你跟我說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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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個人受到傷害或損失,實質的或心理的,都可能會產生不公平的感受,而當傷害和損失是可以避免,不應該發生的時候,不公平的感受會更加強烈。當我們看到有人受到不公平的對待,也會不由自主地感同身受,想要做些事情改變這樣的不公平情境。當你聽到好朋友哭訴他被另一個朋友背叛,你可能會故意找那個人的麻煩出氣。即使你不是當事人,你覺得這樣做才有正義感。

正義是人們在社會中安適生存的重要依賴,確保個人可以預期不會受到傷害和損失。

所以遵守交通號誌,應該就能保障人身安全;相夫教子,應該就能確保婚姻美滿;努力讀書認真工作,應該就能擁有幸福人生。

直到某一天,你發現不遵守規則的人,不但不會受到處罰,而且還拿到更多的好處。跟你訴苦的朋友,卻在別人面前哭訴你的霸道。你努力工作卻被長官拿去邀功,加班趕工反而被酸是沒有能力。

隨著人生經歷增長,累積的不再是正義與信任,而是憤恨和無助,開始學著相信這個世界沒有公平正義,只有生存或是被淘汰。

你開始接受一些說法,某個同事被長官騷擾是因為他平常的行為不檢點;某些人生活困苦是因為他們不夠努力;有些人被傷害是因為他做了什麼不好的事。彷彿當你相信了這些,這世上所有的傷痛都有一個解釋,而你仍然可以用熟悉的一切繼續生活。也許你厭惡一切的虛偽,認為只有最嚴厲的處罰才能獲得正義。所以當你的小孩在學校受到委屈,你一定要讓所有人跟你道歉;當你被朋友背叛,你一定要對方身敗名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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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助和憤怒會扭曲我們的正義感。我們選擇報復而非改變不公平的環境,選擇指責被害人而非阻止加害人。無助讓我們沉默,直到自己成為被害人;憤怒讓我們被情緒所掌控,被情緒扭曲成加害人。

正義感的發生是來自於感同身受,是希望能讓事情變得更好。正義感的核心,並非僅只是情緒的抒發,而是在個人能力所及,阻止不好的事情持續發生,讓好的事情持續進行。關鍵在於傾聽和理解,瞭解事實的核心,給予被害人支持力量,讓被害人重新拿回人生的主控權,協助阻止加害人持續行動,讓加害人理解自己所造成的傷害與應該擔負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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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被害人:

報復不能解決問題,對話可以。面對挫折時,攻擊或逃跑是本能的反應,會有著「我一定要報仇」或是「我不要再想下去」之類的想法。攻擊反應的合理範圍,是在於事件當下阻止加害人持續動作。而報復,通常是想要加倍奉還,讓你成為加害人,而不僅止是正義返還。帶著強烈報復心態的受害者,困在個人自身經歷之中,是需要被理解和接納才能解脫。學習和自己對話,瞭解自身受害經驗的核心痛處。最近朋友比較少和你聯絡,你很生氣,覺得被排擠。可能的核心痛處是你很害怕孤獨,自己一個人。你可以試著主動和朋友聯絡,就能直接解決困擾。

學習和加害人對話,在心態上我們不想瞭解加害人,不過在大部份的情形中,加害人是周遭關係密切的人,像是親子、朋友、夫妻、或是同事。不去瞭解加害人,好像可以讓我們盡情報復、在心裡仇視,而不必顧慮罪惡感。瞭解加害人,就是對自己殘忍。小心,不要被情緒掌握你的思緒。你可以主動跟朋友說,你很想念他們,問一下他們最近忙些什麼。 你沒有義務去原諒,但是你可以選擇原諒。在所有的法律或是道歉都處理完之後,開始會有人勸你要放下。不見得每一個人都會買帳。有時候我們習慣擁抱仇恨,誤以為這是讓自己持續進步的動力。不過這樣的人生無法感受真正的快樂,卻要常常經歷強烈的負向情緒。

你沒有義務去原諒那些加害人,不過,你可以考慮原諒你自己。我們並不偉大、能力也很有限,有時候,我們要誠實地面對自己的無能為力。我們可以選擇在往後的日子,讓自己更有力量地生活著,可以持續地愛人和愛自己。 他人的同情是止痛劑,能暫時緩解痛苦,但是無法根除病因。平心而論,同情的眼光有時候很討人厭,不過當你脆弱的時候,是可以讓你覺得不是孤單一人。同情是善意的展現,不過善意不代表你就不需要面對自己的困境。當逃跑的機制發揮時,人們會不小心習慣活在他人的同情之中,這時你反而又被困在這種人情壓力,難以脫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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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加害人:

通常是在面對被害人的指責時,才會發現自己是加害人。這是還有人願意跟你說真話,你才有機會得知自己是加害人。否定、憤怒、或是反擊,是最常見的反應。人們會困在一種思考模式:如果我不強烈表達我的不滿與否認,那我就會成為對方所說的那種人。立場對調,你鼓起勇氣跟加害人說你受到他的傷害,而對方是以否定、憤怒、或是反擊的方式回應,你會覺得他就不是你所想的那種人嗎? 當然不會,反正更加堅定他是加害人的角色。

「很謝謝你讓我知道,我的一些行動讓你覺得不舒服、不愉快,我也不希望成為這樣的人,我想要瞭解那些行為讓你覺得受傷,我不想再讓這些事情發生了」用理解和接納,讓彼此可以重新對話。 沒有人應該被不尊重的對待,停止合理化自己的錯誤行為。根據認知失調理論,曾經做過的事無法回頭,為了維持心理平衡,我們會改變原有的態度來配合行動。大部份的正常人,都認為自己是好人而不是加害人,但是事實上,我們都曾經是某種形式的加害人。看到班上同學被欺負,你並沒有上前阻止,反而跟著起哄笑鬧。為了某些原因,你處罰自己的小孩,無視他無助的哭喊。「做錯事就該被處罰」、「違背父母、老師就是不對」、「你以後就會知道我是為你好」,然而,做錯事該是要學會把事情做對,父母的想法也只是許多想法的其中一種,我現在都不好了,怎麼能確保以後照做一定會好。當你做錯事,就去把事情做好,承認自己的無知與無能為力,才能讓你成為值得信賴的人,「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道歉也許會有代價,但是不道歉的代價會更高。父母或是主管,許多自覺擁有權力的人,對於展演出不能犯錯的樣貌,有很深的執著。現代社會讓所有的一切變得透明,傳統的無知控制手段在現今的社會適應上,會受到很多的挑戰。道歉並做出相對應的補償,是負責任、停止傷害擴大的必要行動,也是面對自己行為缺失的重要反省。不道歉會讓傷害在你看不到的角落持續延伸。受害人的負向情緒、不正義感受,會隨時間擴大到生活各個層面。做人不必賭這種一定輸到底的堅持,勇於承擔才是王道。「對不起,剛才爸爸打了你,我很無助。以後如果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跟你說,而你不想聽的時候,你覺得可以用什麼方式讓你瞭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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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旁觀者:

對不正義的事情沉默,會讓你身處困境。看到霸凌,你選擇沉默,同學們也選擇沉默,沉默逐漸擴大成為無法逃脫的黑洞,所有人被迫在霸凌者和被排擠之間做出選擇。一般人都同意,做不應該做的事情是錯的,大部份的人都會忽略,應該做的事情不去做也是錯的。

「嘿! 現在是什麼情形,你需要什麼幫忙嗎?」「這位媽媽請先等一下,小朋友你有沒有需要幫忙的地方嗎?」心理學的實驗告訴我們,只要有人打破沉默,其他人就會回復正常。 指責受害人不會讓你看起來有智慧。旁觀者的無力感,那種隱約自己好像也要負責的感覺,促使我們去指責受害者。「早就跟你說…」「誰叫你…」「這就是報應…」彷彿接受這些說法之後,世界就一樣是光明美好。

不可能。錯誤的事情仍然在發生,指責受害人只會讓加害人閃躲責任。如果想要真心幫助受害人,請費心傾聽瞭解受害人的痛苦,陪伴他。 留意偽裝成受害人的情緒勒索。有時候旁觀者會被利用成報復的棋子,或是讓受害人把你當成情緒提款機。「你一定要幫我出氣」,出氣能解決問題嗎? 難道我們兩個一起被退學,是有比較好嗎? 「我被傷得很深,沒有辦法專心,這個專案你可以幫我做嗎?」我瞭解你的情緒,是不是就跟主管請假,你也可以好好休養一下呢? 關注在協助受害人獲得能力去面對問題,可以讓你避免落入被勒索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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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愛,所以我們不希望有人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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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篇文章刊登於《張老師月刊》2018年10月號第490期:http://www.lppc.com.tw/ch60/CH2/2818/MD/MD1243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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